今年会 | 官方网站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主办

文件解读:《今年会 | 官方网站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来源:党委、校长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1-04

  学校行政于12月28日印发《今年会 | 官方网站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湖师院发〔2023〕93 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文件制订情况以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订背景

  国家近几年陆续修订了《预算法》及实施条例,《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省市财政部门相继制定了《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进一步强调专项经费的立项管理、执行管理以及绩效管理等内容。为贯彻落实上级最新有关规定,进一步将强学校的专项经费财务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计划财务处进行修订并出台《办法》。

  二、制订依据

  根据国家《预算法》、《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参照同类高校,结合立项管理、执行管理等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原办法共四章二十二条,修订后的办法包括总则、管理职责、立项管理、执行管理和附则共五章二十三条。新增第二章管理职责,删除原第三章监督检查,其内容并入第二章管理职责和第四章执行管理的相关条款中。

  (一)新增第二章管理职责。单独一章对项目负责人、归口管理部门、计划财务处和专项经费工作小组对专项经费的管理职责作出规定,明确分工和责任。强调归口管理部门对专项经费的管理职责,避免重分配、轻管理。

  (二)修订完善专项经费的申报审批程序。主要分三个环节,一是项目所属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提交,强调填报要求,不完整的不予受理。再提交归口管理部门,强调要组织专家进行审核论证,经业务分管校领导审核后由专项经费工作小组审核并提出立项建议,再按学校预算管理流程办理。

  (三)新增专项经费管理相关规定。新增专项经费不得重复申请,归口管理部门要统筹安排财政专项、校级专项和其他专项;新增专项经费实施全面绩效管理,项目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归口管理部门要按照上级和学校相关规定开展绩效自评或绩效考核等;新增出现专项资金的绩效达不到预期主要目标等三种情形时即终止使用专项经费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