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行政于12月28日印发《今年会 | 官方网站预算管理办法》(湖师院发〔2023〕94号),现就文件制订情况以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订背景
国家近几年陆续修订了《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新出台《政府会计制度》,一系列法规制度的修订和出台均对学校预算管理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更加强调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预算绩效的考核评价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提高学校预算管理水平,计划财务处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出台《今年会 | 官方网站预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订依据
根据学校预算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参照同类高校,结合预算编制、执行和调整,预算绩效管理等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二十八条,分别对预算编制原则、管理体制、编制内容、编制程序、执行与调整、绩效管理等提出了规范要求,为学校预算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
(一)修改完善预算管理的原则性规定。新增“预算”概念的定义,帮助各预算单位理解学校预算的内涵,修改完善预算管理基本原则,强调收支统编,强调资金使用绩效。
(二)明确各单位预算管理职责,完善预算编制内容。《办法》对计划财务处、预算单位以及归口管理部门的职责作进一步补充,主要增加预算执行监督、绩效评价等职能;对收入预算的定义作修改,由原来的非偿还性办学资金收入计划改为通过多种渠道筹集的办学资金计划,将借债筹集的资金纳入收入预算;对支出预算按人员经费、运行经费、专项经费和预备费分不同方法编制。
(三)增加政府采购预算及预算绩效管理等内容。增加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或虽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但单项或者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厂和服务,应当依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施政府采购;增加对经费结余结转处理以及对经费结余常年居高不下、预算执行率低的单位相应减少年度预算安排的有关规定;增加预算绩效管理,包括对收入和支出的绩效考核评价以及对评价结果的运用等内容;增加预算监督,包括监督方式、监督内容等,确保预算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效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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